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广东省茂名市财政局持续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推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茂名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放松规制、提供便利是该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但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味地放松,更不是对市场主体放任不管或放纵自流,否则必然会造成市场失序、违法行为横行。为此,茂名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和加强普法宣传两个方面,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让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该负责人介绍,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方面,茂名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以“一张表”方式,梳理了35类问题114条禁止性事项及情形,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优化投诉处理时间,原则上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建立采购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对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将各类采购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形成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此外,对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针对政策变化和简政放权的实际情况,废止4份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依规监管。除法律法规、上级制度规定外,不额外设置审批、审核或备案事项,确保“谁采购,谁负责”,做到监管“不越位、不缺位”。
聚焦采购主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质效,茂名市财政局聚焦采购主体,主要通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开展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在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茂名市财政局通过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指导市级主管预算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同时,督促采购单位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指导采购人参考省财政厅指引文件编写采购需求文书,加强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强化采购源头控制,防范采购风险。
在开展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方面,茂名市财政局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年按比例抽取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进行监督评价。同时,强化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优无止境,创新之举不断涌现。茂名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茂名市智慧监管与协同监管并行,努力打造充分开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一方面,实现智慧监管。该局顺利实现“数字财政”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双系统数据对接。充分利用智能监测、大数据预警等手段,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落实采购政策采购效率、采购合规性、采购质量等全方位进行监控,2022年,处理系统预警4455次,“采购预算、采购执行、结果支付”三大数据全流程贯通,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和提升了采购效能。另一方面,加强协同监管。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机制的通知》精神,协调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督促采购单位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杜绝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